婚姻大事 《民法典》为爱护航 ——大悟县普法宣传活动走进县婚姻登记中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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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宣传贯彻《民法典·婚姻家庭篇》,6月1日,县委政法委联合县民政局在大悟县婚姻登记中心开展“婚姻大事 《民法典》相伴”主题普法宣传活动。 在婚姻登记中心办证大厅,工作人员向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宣传《民法典·婚姻家庭篇》内容,带领新人学习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家庭责任等内容,现场解答疑问,并向新人赠送民法典书籍和法治宣传品,引导新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,依法维护婚姻家庭幸福。 据了解,《民法典·婚姻家庭篇》在坚持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,结合社会发展需要,围绕家庭文明建设,亲属、近亲属、家庭成员范围,胁迫婚姻撤销,隐瞒重大疾病结婚,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,夫妻共同债务,亲子关系,离婚冷静期,夫妻分居离婚,离婚后子女抚养,离婚经济补偿等12处原有规定作出了实质性修订,并增加离婚冷静期、重大疾病撤销权、取消婚姻登记机关对胁迫婚姻撤销权等规定,从各个方面加强了对弱势方、无过错方的保护,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。 近年来,大悟县婚姻登记中心以学习贯彻《民法典·婚姻家庭篇》为抓手,组织开展户外宣传10余场次,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,参与群众3000余人次,引导群众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、走进群众心里,积极营造全民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浓厚氛围。 扫描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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